除了土地的纯产品外没有任何收入,所有其他利润都是由这种收入所支付的,或者构成用来生产这种收入的开支的一部分。(P89)
[法]杜尔哥尽管杜尔哥不喜欢以魁奈为中心的那个圈子所具有的狭隘宗派主义精神,尽管在该学派学说的次要问题上杜尔哥自由地表达了异议,但他的全部经济思想仍为重农学派的基本概念所支配,并且这些基本概念在《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中得到最简要、最明晰的表达。(英译本序)
假设平均分配土地,每个人仅拥有维持其生活所必需的土地,则不可能存在商业。
上述假设未曾存在过,但即使存在也不可能持续。土壤的差异性和需要的多样性导致了土地产品与其他产品的交换。
土地产品需要长期和艰辛的生产过程才满足人类的需要。
这些加工过程的必要性导致了以土地产品交换劳动。
生产原料的农夫比加工原料的工匠更重要。农夫是劳动流通的最先发动者;是农夫使土地产出所有工匠的工资。
工人的工资受限于那些为生计而工作的工人们之间的竞争。他所得到的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
农夫是惟一的劳动产出超过自己劳动工资的劳动者,所以,他是所有财富的惟一源泉。
社会首先被划分为两个阶级:一个是生产阶级,即耕种者阶级;另一个是工薪阶级,即工匠阶级。
在社会最开初的时代,还不能将土地所有者与耕种者区分开来。
社会的进步:所有土地都有了主人。
在受雇的耕种者的帮助下,土地所有者开始从耕种劳动中解脱出来。
产权分配的不平等,这种现象不可避免地出现。
这种不平等的后果:土地耕种者和土地所有者区分开来。
土地耕种者与所有者之间的产品分配:纯产品或收入。
社会重新划分为土地耕种者、工匠和土地所有者三个阶级,或生产阶级、工薪阶级和可自由支配阶级。
两个劳动阶级或不能自由支配阶级间的相似之处:
他们的成员都没有收入,都以付给他们的由土地产品相对应的工资为生……总而言之,土地耕种者和工匠的所得,均未超过对他们劳动的报酬。(P13)
两个劳动阶级间的根本区别:
土地耕种者的劳动不仅生产自己的工资,而且还生产用来偿付各门类工匠和其他工薪阶级的收入;而工匠所得只是自己的工资,也就是他们用劳动交换来的那部分土地产品,而他们自身的劳动不生产任何实物形式的收入。土地所有者看重的只是土地耕种者的劳动。(P14)
因此,尽管土地耕种者和工匠所得都不会超过他们的劳动报酬,但耕种者的劳动除了这种报酬外,还为土地所有者生产了收入,而工匠既不为自己也不为他人生产任何收入。(P15)
这种区别使其进一步区分为生产阶级和不生产阶级。
不亲自耕种自己土地的土地所有者,可采用各种不同方法来耕种土地,即与那些耕种他们土地的人达成不同协议。(P15)
第一种方法:由那些领取工资的劳动者来耕种。
第二种方法:由奴隶来耕种。
由奴隶进行耕种的方法不能在大型社会中继续实行。
继真正所谓的奴隶制度之后的是人被束缚于土地的制度。
继人被束缚于土地的制度之后的是领地制度,奴隶成为土地所有者。
第三种方法:让渡土地换取一定回报。
第四种方法:对分佃耕制。
第五种方法:土地的包租或出租。
最后一种方法最有利,但前提是该地区已很富庶。
在这五种方法中,第一种方法成本太高而很少被采用;第二种方法仅用于仍愚昧而野蛮的国家;第三种方法与其说是一种放弃产权换取货币的方法,还不如说是一种确保换取货币的价值的方法。因而,原来的土地所有者,准确地说,只是新的土地所有者的债权人而已。(P23)
后两种方法最常见,即在贫困地区由对分佃农来耕种土地,而在较富裕的地区则由承包者来耕种土地。(P23)
另外有一种不必劳动而且不必拥有土地即可致富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以所谓的货币的收入为生的,即以贷款所得利息为生的。(P23-24)
黄金和白银像其他东西一样是两种商品,价值不如许多其他商品,因为它们对于生活的实际需要毫无用处。(P24)
相互需要最初导致人们的互通有无。人们用一种产品交换另一种产品或劳动。在这种交换中,必须使交换双方确信所交换的每种产品的质量和数量。(P24)
总之,只要我们将每次交换视为孤立的行为,那么所交换的每种物品的价值,只能以交换双方互相平衡的需要或欲望来衡量,并只能由他们之间达成的协议来决定。(P25)
文章来源:《财富生活》 网址: http://www.cfshzz.cn/zonghexinwen/2020/1013/898.html